總所周知,在成人高考的報名考試中,考生是可以自由選擇現場確認點和目標院校的,這就意味著,考生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參加考試,選擇在另外的地方上課都是可以的。當然,這只是之前的政策,對于報考地和錄取地沒有特殊的要求,完全是根據考生的志愿選擇。但是,隨著近兩年來的教育改革的發展,越來越多的學校會根據考生的考試地址,分配到就近的教學點或者函授站進行上課學習考試,并且,越來越多的學校會選擇這種方式。當然,對于高校這種就近分配入學點的方式,本人是持保留意見的,這就意味著,高校完全不顧考生的個人因素選擇,強制分配到就近的地方上課學習,沒有考慮到人口的流動性這個重要因素,也是屬于胡作為亂作為的現象。對于考生個人來說,選擇最方便的考試地點和上學地點,完全是符合自己的利益需求的,但是,如果高校強制性的分配入學地點,就顯得有些矯枉過正,希望,有關部門可以重視,還考生的自由選擇的權利,保證考生的利益,而不是一概強制要求,不然, 怎么會體現教育的公平和自由。